
公益广告是城市的形象,是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反映了一个城市创意产业的水平,体现着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为提升重庆城市形象和市民素质,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推进创意产业的发展,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市政委、市工商局决定,以迎直辖10周年、迎接市三次党代会为契机,举办“和谐之美”重庆首届公益广告大赛。
>>点击下载参赛登记表
一、来稿要求:
(一)大赛主题:
以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七大、我市三次党代会、直辖十周年等为创作背景,将“和谐之美”所蕴含的社会美、自然美、人文美以创意性方式表现出来。
(二)参赛作品要求:
1、参评登记表:每幅参赛作品须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并随参赛作品同时报送。
2、影视广告以BETAMSPPAL625录像带报送,应有1分钟的颜色条和30秒倒数显示,每条广告留出10秒间隔。录像带须注明标签,并用盒子装好。
3、广播广告应录制在磁带上,每条广告留出10秒间隔。每条广告附广告词文字稿两份(A4纸打印稿)。磁带须用标签注明,并用盒子装好。
4.影视、广播广告长度规格为15秒、20秒、30秒、45秒、1分。
5、平面广告应交送用150克轻黑硬卡纸裱起的作品1份,广告作品规格为50×40厘米,轻黑卡纸规格为60×50厘米,后面贴上参评作品登记表。
6.所有参赛作品为主办单位拥有,并有权展示或出版。
说明:1.广告类别须写明平面、影视、广播等;
2、参评作品登记表(见大赛指定网站),参赛者可自行下载打印;
3、参赛作品报送时须附带创意文字说明;
(三)参赛对象:以个人或团体名义参赛均可
(四)作品类型:影视类、动漫类、广播类、平面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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