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一件应征作品应提交一份《承诺书》,由创作者亲笔签署(创作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4.5 应征作品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4.5.1 应征作品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4.5.2 吉祥物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五、应征办法
5.1 应征者不需缴纳报名费。
5.2 应征作品只能以邮寄或直接交付的方式送达如下地址:
中国上海浦东南路3588号世博大厦
邮编:200125
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吉祥物设计征集办公室
咨询电话:+86-21-22060150(吉祥物征集办)
5.3 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征集办所在地邮局接收当日邮戳为准;以直接交付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征集办签收时间为准。征集办不接受除邮寄和直接交付以外的其他方式送达的应征作品。
5.4 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应征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5.5 应征者可以从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官方网站上下载本规则、《报名表》、《承诺书》和上海世博会会徽图样等相关文件。上海世博会官方网站网址为www.expo2010china.com 。
六、应征作品的评选和决定
6.1 征集办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办法另定。
6.2 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世博会组委会”)拥有决定上海世博会吉祥物设计的最终权利
七、奖励
7.1 对评选出的10件获得优秀设计奖的作品,每件奖励人民币一万元。
7.2 对成为上海世博会吉祥物设计的作品,奖励人民币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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