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次大赛杜绝一切弄虚作假,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参赛、评选资格。
4.所有设计单位与个人(包括广告、公关、顾问咨询业)都可以参赛。
5. 企业成品要先提交参赛《报名表》,提交报名表后把实物和产品说明等直接邮寄至大赛组委会。
6.本次大赛一律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所有打印、装裱或邮寄费用由参赛者自理!
7.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还,参赛作品请自行留底。
8.参赛申请表中的身份证号码所属人即被认定为获奖人,请慎重填写。
9.同一个参赛项目参赛者只能送1个作品参赛,且只有一次获奖机会。
10.为简化参赛报名程序,尊重获奖者的知识权,通过初审的参赛者须签署《"新明珠陶瓷杯"全国设计师创意设计大奖赛协议书》。
11、凡参加本活动的设计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利内容,涉及到参赛者作品的侵权、科学、准备性问题,一切法律后果作者自负。
12、活动内容如有变动以新明珠陶瓷集团网站最新公告为准。
13、本次设计大奖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广东新明珠陶瓷集团有限公司。
十二、大赛日程
时间:2007年4月19日-2007年8月30日
截稿时间:2007年8月30日中午12时
初评:2007年9月4日至2007年9月20日
复评:2007年9月21日至2007年9月30日
终评:2007年10月1日至2007年10月10日
颁奖晚会:2006年10月中下旬
提交地址:广州市下塘西路457号老干大学八楼807室
新明珠设计大奖赛组委会 邮编:510091
联系人:杨小姐 电邮:zgch@vip.163.com
活动咨询电话:020-83506613
在线咨询QQ:14784212 7669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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