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歌(限歌词)
参选作品要求属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和公开演出,不属于公开作品。作品应充分表现青田华侨文化主题,展示青田的独特文化底蕴与人文理念,具有时代特征和艺术表现力,易为群众接受和传唱。
四、吉祥物
参选作品要求充分反映华侨文化和青田的地域特色,作品创意及构图新颖独特、色彩明快,显现热情亲切、吉祥欢乐的艺术魅力;吉祥物还要求具备一定的商业开发价值,广泛适用于大会特许产品、视频宣传和旅游等不同领域的需要。
五、投稿方式
个人和机构均可提交作品参选,会徽用A4纸张彩色打印,会歌、主题口号用A4纸张打印,作品必须配有设计创意文字说明。邮寄投稿请寄:浙江省青田县府大院2007中国·青田华侨大会组委会办公室收,邮编:323900。
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机构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手机、E-mail,并提供个人身份或机构有效证明的复印件。应征者寄送的有关资料、稿件概不退还。
六、评选方式
由组委会办公室聘请专家组对来稿进行审评,选出各项入围主题口号5个、会徽3个、会歌(歌词)3首、吉祥物5个/系列,在投票基础上由组委会最后确定录用主题口号1个、会徽1个、会歌(歌词)1首、吉祥物1个/系列。
七、奖励方式
作品一经选用,其著作权和使用权归2007中国·青田华侨大会组委会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组委会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方式和使用方式。入围作品奖金2000元(税前),最后录用作品,各另加奖金3000元(税前)。
八、其它事项
截止日期:2007年7月31日(网上投稿以电子邮件日期为准,邮寄来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人:陈慧
联系电话:0578-6824078
中国·青田华侨大会组委会办公室
青田旅游整体形象宣传用语和滩坑旅游区湖泊名征集启事
为一步提高青田旅游整体形象,弘扬青田“三乡”文化,加快构建和谐青田的步伐,青田县风景旅游局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青田旅游整体形象宣传用语和正在建设的滩坑旅游区湖泊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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